首页 > 商场百货 >

男童坠亡母亲要商场道歉 商场:无责任不广播

来源:重庆商报 2011/10/26 21:16:48 关注度:68200次

  本月23日,在合川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9岁男孩小嘉兴从商场自动扶梯旁摔下不幸身亡。昨日,男孩母亲李仙哭着表示,就算不要赔偿,自己也要商场在广播里给儿子道歉,告慰儿子的在天之灵。

  

  事发时父亲正修自行车

  据了解,出事前,小嘉兴的父亲刘志刚发现,自己才买给儿子小嘉兴的自行车链条有些松动。于是,10月23日下午3点左右,刘志刚和小嘉兴推着自行车,来到一楼合川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某自行车店,要求老板修理自行车链条。

  “那天我生意很好,来买车的人也很多,于是我就拿工具给刘志刚自己弄。”自行车行的老板告诉记者,此后小嘉兴的父亲就拿着工具在店里修起了自行车,完全没有发现小嘉兴已离开了自己身边。“都怪我,完全没有注意到嘉兴当时在干什么。”刘志刚声音有些哽咽,很自责地说。

  

  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不久后,刘志刚抬头发现不远处围了一大群人。“娃儿掉下来了!”人们惊恐地奔走着,有的拨打120,有的则忙着联系商场保安。刘志刚丢下工具挤进人群一看,躺在地上的竟是儿子小嘉兴。

  “当是我真的傻眼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回忆起发生的一切,刘志刚掩面而泣。附近经营户表示,小嘉兴当时从二楼扶梯附近摔下,头部先着地,身上没有明显外伤,口鼻都有血。经过抢救,小嘉兴因颅内出血脑伤严重,于前日下午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附近没有监控录像

  记者在小嘉兴坠楼的位置看到,小嘉兴坠楼的地方有5米左右高,位于一楼通往二楼的扶梯附近。在扶梯口能看到,电梯上贴有“警告”、“注意安全”等标识,电梯的速度也很正常。同时,在二楼也没有看到护栏有明显的缺损。

  小嘉兴到底是为什么坠楼?据商场市场部副部长马章林介绍,小嘉兴摔下来的地方在7号电梯处,那里正好是商场录像的盲区,因此没有录到小嘉兴是因何原因摔下。马章林表示,希望刘志刚夫妇能和公司一起,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此事。届时,公司会根据结果对刘志刚夫妇进行赔偿。

  

  男孩母亲要求商场道歉

  小嘉兴走后,李仙没吃一口饭,也没合过一次眼。“事发当天中午,嘉兴还突然抱着我说‘妈妈我爱你’,没想到这竟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到这里,李仙忍不住失声痛哭。

  小嘉兴死后,母亲李仙表示自己不要商场任何的赔偿,只希望商场在广播中读自己写好的一封致歉信,以告慰儿子的在天之灵。“这是我这个当母亲的,能为孩子做的最后一件事。”李仙含泪说道,儿子的死已是事实,钱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希望商场以后不要再发生此类事情,同时加强商场的安全措施。

  记者看到,这封致歉信只有短短200字左右,但马章林却称公司不允许广播。马章林表示,致歉信上写着“由于我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自动扶梯运行中监管看守的失职,致使你从电梯摔下……”,牵扯到责任方的认定,所以商场不可能广播。

 

  该商场一年前

  也曾发生类似悲剧

  记者在该商场采访时,通过不少经营户了解到,就在2010年10月,该商场也曾发生类似悲剧,一名8岁多的孩子从3楼摔了下来。“当时听人家说,孩子摔得有点恼火。”一经营户悄悄告诉记者。

  马章林承认确有此事,称当时孩子摔下来是由于施工方没有安装好防护玻璃,导致孩子从3楼摔下来。目前,公司和施工方都赔偿了法院判定的经济损失,孩子也基本上康复了。

  

  律师说法

  孩子父母和商场都要负责

  对于此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的温晓峰律师认为,9岁的小嘉兴尚未成年,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有不可推卸的监护职责,发生这样的悲剧,父母必须因自己的失职承担部分过失责任。

  然而作为消费者,小嘉兴父子在商场购买了自行车并拿去维修,商场也有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小嘉兴的死亡,属于其家长和商场双方的共同过失责任。

 

(责任编辑:王爽)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