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旅游 >

两场婚宴撞车 酒楼赔偿12000元

来源:重庆晨报 2011/10/28 21:26:39 关注度:86197次

  因酒楼服务员一时疏忽,将两场婚宴安排在了同一天进行。一场40桌,一场26桌,酒楼决定办40桌的婚宴,让订26桌婚宴的新人改期或退订,引起消费者强烈不满,准备强行在婚宴当天进场。

 

  昨日,南岸工商局四公里工商所立即介入,对双方进行了成功调解,消费者获赔12000元。

  

  据调查,6月23日,消费者周女士在南坪鹅掌门晋莎大酒楼预订了26桌的婚宴,婚期定为10月29日,预交订金2000元。但在婚期即将临近的10月20日,该酒楼经理突然电话告知周女士由于婚期当天另有一场40桌的酒宴要安排,酒楼无法接待2起酒宴,故要求周女士更改日期或更改酒店,周女士认为不合理,强烈要求酒店赔偿损失。

  

  事发后,酒楼经理承认是前台接待员疏忽造成的,接待员在8月为另一客人预订10月29日的酒席时因忘记周女士曾预先登记过,故为该客人在同一天预订了40桌酒席,因此给周女士造成了极大的麻烦和损失。

  

  为了挽回过错,酒楼立即为周女士联系多家酒楼办理婚宴,周女士皆不满意,而且情绪十分激动,扬言如不妥善处理,她将在婚宴当天召集所有亲友不惜一切代价与另一场酒宴来宾发生冲突,讨个说法。

  

  见两场婚宴时间临近,为了避免事态的扩大,南岸工商局四公里工商所介入调查。昨日,经过调解人员的耐心劝说,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酒楼方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婚宴布置费、人力、误工费、酒水费等共计12000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王爽)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