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又一个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即将到来。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你知道怎么购买烟花爆竹吗?今日上午,重庆市政府燃放办、江北区政府燃放办和江北区商圈办联合在观音桥步行街举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冒雨前来围观咨询。
燃放时间有规定 禁止燃放区域需看清
据市政府燃放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主城区销售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至2月6日。燃放时间为2012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至2012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主城区燃放地点由各区自行划定。需注意的是以下地区禁止燃放,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仓库、文物保护单位;加油(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场所。
此外,市民也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及阳台、窗户、楼道、屋顶及下水道、化粪池周边燃放,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醉酒燃放。
手持吐珠类主城禁止燃放 发现非法销售、燃放请举报
如何选购正规的烟花爆竹产品呢?该负责人表示,正规产品外包装上贴有市安监局和市供销社监封签。内包装上贴有激光防伪标识,箱体规范,图案清晰。购买正规烟花爆竹请到“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 特别提醒,手持式吐珠类烟花爆竹为主城区禁止燃放品种。
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拥有供销社的专营销售点标识、安监部门的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三证齐全,并悬挂有统一的“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条幅。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必须按照产品“燃放说明”在规定时间、地点燃放;燃放场地要开阔、远离易燃物;不得对准人和物燃放;组合盆花须在平地上放平,熄火后不要马上靠近查看,未成年人应由成年人陪同看护和燃放。
市民如果发现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电话67755017、 67611093进行举报。更多信息查询市民可登录重庆烟花爆竹网。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