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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克"违法广告案(药品)

来源: 重庆市消委会 2009/3/11 8:53:09 关注度:312140次
      2008年11月22日、23日,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报媒发布藏克牌"十五味龙胆花丸"药品广告。该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并刊登了一位笑呵呵地拿着藏克药品包装盒的老年患者照片。经核实,该患者照片,实为违法当事人在制作广告样稿时,将2008年11月21日重庆市一份报纸新闻报道中刊登的重庆籍老年人张治钦,将16万元房屋拆迁补偿费捐献给国家,用右手执的个人储蓄存折照片,通过图像处理,将老年人手执的个人储蓄存折修改成了藏克牌"十五味龙胆花丸"药品包装盒。该公司的行为,亵渎善举,将老人虚构成藏克的患者,欺骗广大患者。
    重庆市工商局依法对发布该广告的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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