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保健食品茶类产品有关指标限量值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函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就保健食品茶类产品中铅、砷指标限量值明确如下:
以茶叶为原料的产品,其配方中茶叶所占比例≥30%的,其铅、砷指标限量值分别为≤2.0mg/kg和≤1.0mg/kg;茶叶所占比例<30%的,其铅、砷指标限量值分别为≤0.5mg/kg和≤0.3mg/kg。以茶叶提取物为原料的产品,其铅、砷指标限量值分别为≤0.5mg/kg和≤0.3mg/kg。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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