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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焦油量高于11毫克将禁售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2/4/27 20:32:22 关注度:77046次

  从明年开始,常见的焦油含量11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记者昨日从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获悉,国家烟草专卖局已下发通知,对卷烟盒标焦油最高限量进行调整。

  通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生产的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在境内市场销售,自2013年1月1日起盒标焦油量在11毫克/支以上的卷烟产品不得进口。通知同时强调,各卷烟工业企业要提前做好调整卷烟盒标焦油量标注的换版工作,在卷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2013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盒标焦油量高于11毫克/支的卷烟,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不断调整对卷烟盒标焦油的最高限量,已从2001年的17毫克/支调整到2011年的12毫克/支。继明年调整为11毫克/支后,2015年1月1日起将进一步缩至不超过10毫克/支;卷烟危害性指数今年要降至9.5毫克以下,2015年则要降至9.0毫克以下;重点骨干品牌都要有3个以上规格焦油量在6毫克/支以下,同时储备一批焦油量在3毫克/支以下产品。

  记者昨天在多家香烟销售专柜看到,目前在售卷烟的焦油含量从1毫克到12毫克不等。在潘家园一家烟酒商店,“555”混合型卷烟,焦油量每支8毫克的6元/盒,5毫克的10元,3毫克的则在20元左右。“玉溪”标注的焦油含量为12毫克,“红塔山”为8毫克,“中南海”则为10毫克。

  对于烟民来说,焦油含量降低是否会影响烟的味道?专家表示,焦油含量往往被商家作为宣传重点,“抽烟的人也知道对身体不好,焦油含量低一些,对身体的损害就小一些。但评价烟的味道要综合来看,焦油含量并不是影响味道的决定性因素。”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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