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家居 >

家具厂到期不送货 法院判赔双倍订金

来源:重庆晨报 2012/8/29 17:10:12 关注度:1758707次

  兴高采烈住进公租房,张先生订了家具,谁知,这套家具相当“啰嗦”,近一个月还没进门。张先生冒火了:“家具我不要了。全部退回去,付我双倍订金!”

   

  半月交货承诺落空

  41岁的张先生是璧山某公司的驾驶员。今年3月19日,他签下公租房租赁合同,如愿住进民心佳园。

  一周后,他与某家具厂的销售员签订了订货合同书,定制衣柜和鞋柜,总价5688元,约定交货时间为半个月内,即今年4月10日货物送上门。随后,他付了600元订金。

  4月7日,眼看着快到交货时间了,张先生迫不及待地去询问。厂方说,要等到4月12日才能送来。

  到了12日,家具却没来。张先生打电话去问,怪了,业务员电话打不通了。15日,他第三次催,厂里一名女销售员称,18日可以送来。

  到了18日,还是没见到家具的影子。19日,张先生把家具厂告了。

  

  法院判赔双倍订金

  在庭审中,家具厂提供了一份完全不同的“送货版本”。厂方代表说,依据合同,送货时间是4月11日,当天下午,在民心佳园小区门口,送货员秦某给张先生打电话,要他接货,但张先生坚决不接,秦某只好又拉回去了。

  对于厂方给出的“东西上门了,是顾客自己不接”的解释,张先生难以接受,“又不是买白菜。恁个大一堆东西进屋,怎么可能不接?”

  法官问家具厂代表:“能不能证明,东西确实到了楼下?”代表说,秦某用133开头的手机号给顾客打过电话的。

  “对不起,我从来没接到任何133开头的电话,有一张单子能证明这点。”张先生拿出4月11日当天的全部通话清单,单子上确实没有133开头的号码给张先生打过电话。

  张先生要求撤掉订单,双倍退还订金。家具厂不愿退,“家具是定制产品,你不买,谁来买?”

  昨天,沙区法院作出判决,张先生与厂方解除订货合同,厂方返还双倍订金1200元。 

  张先生是个实诚人,合同说好半个月送货上门,结果家具厂一拖再拖,张先生一怒之下,将厂家告上法庭。

  张先生的维权意识算得上是消费者的榜样,契约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要大家都遵守,麻烦事肯定会少很多。

 

责任编辑:王爽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