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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撤场 要搬走小区消防设备

来源:重庆商报 2012/9/11 21:10:51 关注度:4996443次
  小区新老物管交接,本是件平常事,但在南岸南山购物娱乐中心却引起轩然大波,8月22日,已撤场的老物管来函称,该小区的23项设施设备是他们添置的,必须全部搬走或折价支付现金。可业主们质疑:原来的哪去了?他们可都是必备的配套设施,一旦搬走,小区就没法正常运转了。

  清单:涉及23项设施设备

  南山购物娱乐中心位于黄桷垭崇文路8号,是一栋商住楼小区,共有257户业主,其中92户是居民房。

  昨日,小区业主陈女士介绍,从2009年7月以来,小区一直由重庆虹湖物业管理,今年3月1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业委会聘请了新的物管公司,6月29日,新老物管进行了交接。

  “前几天,业主们在小区里看到了一份老物管8月22日来的函,声称该公司添置的设施设备没全部搬走,业委会和新物管公司也没估价折合现金给他们,要求3日之内解决遗留问题。”陈女士说。

  记者从老物管列出的一份遗留设施设备清单上看到,共涉及23项小区设施设备,总价值43万多元。

  业主:原来设施哪去了?

  记者在这份清单上看到,这些设施设备既有污水池、化粪池的水泵、发电机,也有通风和大门的电机,还有消防设施等,其中水泵7台、电机8个、消防水带43根、大小灭火器25个。

  看了这份函,业主们都感到不可思议。业主王女士称,水泵、电机、消防设施都是小区里必备的设施设备,如果将它们全部拆走,那小区就无法正常运转了。

  即使这些东西还未搬走,该小区的有些设施设备已处于瘫痪状态。在物管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发现,小区里的监控设施已经损坏,一部送风机的电缆已被拆除,不知是好是坏。该工作人员透露说:“前不久,因消防不过关,消防部门已经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王女士说,该小区是2005年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才交付使用,那时设施设备都很齐全,可如今老物管说许多设施设备是他们花钱添置的,那原来的设施设备哪去了?

  老物管:接手时设施不全

  记者随后联系上虹湖物业的唐经理,对于发函索要23项设施设备,唐经理称该公司接手时,这些设施设备都没有,如果小区业委会和新物管不折价补偿,他们将派人来搬走。

  唐经理说,他们是从前期物业金海洋物业手中接过来的,双方签有移交清单,当时写明只移交了139把钥匙和一些图纸资料,移交清单上没有的就是该公司后来添置的。

  记者随后了解到,当时金海洋物业除了出具一份移交单外,还有一份撤场见证书,有街道社区和派出所在场。见证书上列明了物业现状,存在走道路灯不亮、墙砖脱落、过道漏水等14项问题,但无一条说该小区缺少水泵、风机、灭火器、消防水带等设施设备。

  对此,唐经理解释,当时交接比较急,有些设施设备还未来得及清点,后来才发现小区里少了这些东西,为保证小区正常运行,物管只好掏钱买来补上。

  业委会:添置设备不知情

  小区业委会主任赵大庆说,小区业委会2011年9月才成立,至于虹湖物业接手时的现状,以及后来添置的设施设备,他均不知情,叫虹湖物业拿出当初的购买票据和账本时,对方也提供不出来。

  对此,唐经理说,那时还未成立业委会,小区要添置设施设备不知该找谁说,只是口头给街道社区汇报了一下,当时每买一样东西,都有发票,不过所有票据和账本,在6月17日业主强行撬门进入物管办公室时丢失了。

  新物管工作人员透露,经过清点,现在小区还差3台水泵、23根消防带等设施设备。

  律师说法

  小区添置设备

  须征得业主同意

  对于虹湖物业的主张,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认为缺乏法律依据:其一,当初虹湖物业与前期物业交接时,就应该保证小区内设施设备齐全,发现缺少丢失的,应该要前期物业补齐,如果因自己一时疏忽,而导致设施设备缺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二,小区添置的设施设备,虹湖物业要有证据是自己购买的。即使是物业后来添置的,在购买之前,也应征得业主们同意,否则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作主张购买,侵犯了业主们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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