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上看到,9月11日零时起,上调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提高550元,即由每吨9260元调整为9810元,0号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提高540元,即由每吨8445元调整为8985元。调整后,市93号汽油由之前的每升7.36元升至7.80元,涨0.44元/升;而97号汽油由之前的每升7.77元升至8.24元,涨0.47元。
这是继今年8月10日油价上涨后又一次涨价。市物价局表示,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每吨300元。
记者了解到,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此外,本次成品油调价后,要继续保持我市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稳定。市物价局表示,市民如发现有违规涨价行为,可拨打市价格举报热线“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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