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0年至2013年,该院共审理合同诈骗犯罪案件21件,涉案金额8430余万元。其中,涉及建筑施工领域签订合同诈骗工程保证金或招投标费用的案件占57.2%。诈骗工程保证金达3876万元,占涉案总金额的46%,建筑施工领域成为合同诈骗“重灾区”。
重庆一中院审理中发现,在房屋买卖、抵押过程中,存在较多“陷阱”,甚至有开发商为摆脱财务危机,将大批商品房一房二卖,引起购房者上访。在杨某等人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案中,为偿还企业债务,不仅诈骗银行贷款454万元,还采取伪造房屋产权备案登记重复销售已备案登记给他人的房产方式,骗取4000万元,涉及上百套商品房或门面。据介绍,审查监管缺失增强了该领域合同类犯罪的隐蔽性。为增大行骗“安全系数”,行为人在签订假合同前,多利用审查监管漏洞,为自己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贴金”。统计数据显示,通过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等方式注册“空壳公司”进行诈骗案件5件,占比24%。有的行为人还通过骗取政府项目开发权,利用政府“金字招牌”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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