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重庆市渝中区的消费者方先生,于2014年1月在渝北区肖家河购买了大鼎湖滨丽景的一套房子。当天,消费者与重庆皇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将于2014年2月28日签订正式合同。然而,双方并没有按时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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