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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冰箱不制冷 消协调解换新机

来源: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2009/4/10 9:37:45 关注度:291496次

     消费者李某在某商场花2650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冰箱,使用1个星期时发现冰箱不制冷,商家派人给予调试修理,结果冷藏箱变成了冷冻箱。之后推至售后服务部给予维修,经过两次维修,将整个箱体换了也无济于事。于是消费者李某要求退货,当时商家推说自己没有权利为其更换,要他去冰箱售后维修服务站解决此事。后来商家及售后服务部,像踢皮球似的,互相推诿,消费者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来到枣庄市消协求助帮忙解决。

  枣庄市消费者协会在受理投诉后,及时联系商家和消费者多次进行调解,并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按照国家规定、与消费者约定或者经营者承诺承担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统称“三包”)责任的,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并注明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具备法定条件的维修点。在保修期内,商品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更换或者退货的责任;消费者要求换货的,经营者应当为其调换相同型号、规格的商品,不能提供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发票价格一次性为其退清货款,并承担运输和往返的合理费用。”要求商家为消费者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电冰箱一台。

  经过枣庄市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说服工作,商家终于认识自身的错误做法,积极配合消协不断与厂家、售后服务部联系,最终达成免费为消费者换货的一致意见。由厂家设在驻地的售后服务部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同规格同型号的冰箱,并亲自送货到消费者家中,使这起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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