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追加安排1.35亿元预算资金,继续实施2025年汽车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其中,汽车报废更新资金3000万元,汽车置换更新1亿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500万元。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
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汽车报废更新自10月1日10:00起受理,汽车置换更新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均自10月1日9:00起受理,至当月额度用完即止。补贴标准及要求与此前相关文件(渝商务〔2025〕201号、239号、240号)保持一致。
通知要求,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做好宣传解读,加强市场监测和效果评估,稳妥有序推进政策实施。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