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2022年5月,王女士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2023年12月,王女士因慢性胃炎住院治疗并向公司申请理赔。
经公司调查并调取相关医疗记录发现??,王女士从2012年开始,每隔两年就做一次胃镜检查,结果显示持续存在慢性胃炎和糜烂性胃炎。基于上述事实,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出拒赔、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的理赔决定,并向客户寄送了理赔决定通知书。
案例分析: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合同订立时,本公司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法》第十六条??也对此有明确规定。本案中,王女士在投保时??面对保险公司的询问,未将自己长期的胃炎病史和定期胃镜检查史等重要信息如实告知??。王女士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违反了保险法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因此无法获得理赔。
风险提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的核心,是保险公司评估风险、决定是否承保的关键依据,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我们郑重提醒您:投保时??切勿心存侥幸隐瞒健康状况??。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不仅可能导致出险后无法获得赔付,甚至可能造成已交保费的损失。请您在投保时??仔细阅读健康问卷,并依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