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记者从信用中国(江苏)获悉,南昌众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因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被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罚。
经调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在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永兴路211号28幢3层(南通理工学院第四食堂)为校内师生提供餐食。该公司曾于2023年10月23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23年底,因教育主管部门检查要求,学校食堂需以学校名义重新办理许可,该公司随后注销原证。2024年1月24日,食堂以“南通理工学院第四食堂”名义重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25年8月,该公司与南通理工学院签订协议,受委托承包经营第四食堂,协议明确约定,经营期间如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责任及法律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025年9月16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违反《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同时,执法检查还查明,该公司“港式滑蛋饭”档口于2025年6月21日购进一袋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保质期12个月的“生粉”,并于2025年8月31日开封使用该已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腌制鸡肉,制作“干锅鸡”对外销售,售价为14元/份。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万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生粉,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