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市场监管领域多项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正式施行,涉及生态环境、个人信息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民生消费等多个方面,将对企业经营和公众生活产生直接影响。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施行
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提升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发现企事业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的监测设备,除依法处罚外,还可将相关设备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实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标准和技术规范,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网信部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规则,统一认证证书和标志。
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启用
国家认监委修订形成的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旧版规则同时废止,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更新、更统一的规范依据。
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禁止生产
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及相关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进一步降低汞污染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电动汽车电耗限值强制国标实施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国家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新标准要求企业对新出厂车型进行技术升级,以2吨左右车型为例,百公里电耗不得超过15.1度电,预计在电池容量不变的情况下,续航里程平均可提升约7%。
《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执行
《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适用于0岁至14岁婴幼儿及儿童家具,涵盖材料、结构、阻燃性能、电气安全、有害物质限量和警示标识等要求,并对童床、高椅、双层床、软体家具等产品提出专项安全规范。
两类产品能效标识新规实施
《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6年1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相关产品,可延迟至2028年1月1日前按规定加施能效标识。
特殊化妆品过渡期结束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的5年过渡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自2026年1月1日起,相关产品不得再生产、进口和销售。
上述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产品和服务安全水平,也对企业合规经营提出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