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2025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3类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进行修订,持续提升用水产品和设备水效水平。
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相关产品国家强制性水效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进展,《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上述3类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对适用范围、实施时间以及标识样式和规格等作出具体规定,为企业合规生产和市场监管提供明确依据。
在充分衔接国家强制性水效标准实施时间,并兼顾企业生产安排和产品销售周期的基础上,《通知》对规则实施设置了合理过渡期。其中,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对实施日期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1年加施水效标识;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7年4月1日起实施,对实施日期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2年加施水效标识;洗碗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同样自2027年4月1日起实施,对实施日期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1年加施水效标识,为企业消化库存预留充足时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持续加强水效标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积极推广高效节水产品和设备,促进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