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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一批直播电商违法典型案例,多平台涉虚假宣传等问题

来源:重庆消费网 2026/1/2 11:42:53 关注度:856次

12月29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期集中公布了一批直播电商领域违法典型案例,涉及抖音、拼多多、微信视频号、快手等多个直播和购物平台。相关案件涵盖虚假宣传、以假充真、商标侵权、无证经营医疗器械、价格欺诈等多类违法行为,反映出直播电商领域部分经营主体守法意识薄弱、合规风险突出。

在陈某建销售以假充真产品及虚假宣传案中,连云港市东海县市场监管局查明,当事人通过相关平台直播间,使用玻璃、塑料材质饰品冒充“和田玉”“北极寒冰玉”等珠宝首饰进行销售,并虚构“蓝铜胜肽元素”等产品功效,对商品性能、功能和质量作虚假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涉案以假充真产品25902个,并处罚款20万元。”东海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销售领域,东海县市场监管局在办理朱某喜案时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情况下,擅自销售虎王壮骨膏等产品,同时未按规定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并在直播中虚假宣称灵芝孢子粉具有“降血糖、保肝”等功效。对此,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相关化妆品,并处罚款6万元。

“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安全,必须严格依法经营。”该负责人表示。

在另一起典型案件中,连云港开浦汀商贸有限公司在某直播平台销售普通食品时,通过展示血管不适、关节疼痛等画面,暗示其鱼油、氨糖产品具有疾病防治功能,并虚构原料产地,构成虚假宣传。

赣榆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条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6万元。“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具有治疗作用,极易误导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是当前监管的重点整治方向。”

此外,本次公布的案例还涉及商标侵权、价格欺诈和混淆行为等违法情形。其中,常熟市两家家纺店因销售侵犯“罗意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毛毯,分别被依法处罚;泰兴市某餐饮店在直播促销中虚构原价,构成价格欺诈,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宜兴市一家紫砂工作室销售伪造“顾景舟”款紫砂壶,因实施混淆行为,被没收未售商品并处以罚款。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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