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广西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民生领域广告乱象,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截至6月30日,全区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03件。
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选取并公布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管局查明,该公司在经营场所货架摆放“2024年泰国旅游总商会指定合作单位”“2024年越南旅游总商会指定合作单位”等牌匾,但无法提供任何佐证材料,构成虚假广告。
2025年4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产品包装及其交易型网站“公司介绍”页面中,宣称产品为“人民大会堂指定用酒”,并展示相关证书、牌匾照片,实际从未获得该荣誉,构成虚假宣传。
2025年4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北海市合浦县市场监管局查明,该店在经营场所发布含有“LVLUO绿萝新一代换弹雾化器”等内容的电子烟广告,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2025年4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贵港市桂平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店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抑制黑色素活性”“28天通透亮白”等广告内容,无法提供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构成虚假宣传。
2025年1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百色市西林县市场监管局查明,该店在电商平台发布含“野生”“原生态纯天然”等内容的广告,涉及多种受保护植物,实际产品来源于人工种植基地,构成虚假宣传。
2025年1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商行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宣称“高血压消失”“糖尿病消失”等疾病治疗效果,属于违法广告行为。
2025年1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查明,广西广播电视台发布的一般食品广告中,宣称具有“降胆固醇”“消脂肪肝”等功效,使食品与药品相混淆,误导消费者。
2025年4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商行在微信小程序中发布普通食品广告,宣称“疏通血管血栓”“溶解陈旧性血栓”等疾病治疗功能,违法情节明显。
2025年5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查明,该店通过灯箱和海报发布“7天可提升视力2排”等内容,无法提供相关效果证明材料,构成虚假广告。
2025年4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短期逆袭助上岸”“我必上岸”等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规定。
2025年5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