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被保险人因肺癌在重庆新桥医院住院治疗。2026年1月8日,Z女士向我司提供了完整的理赔资料,理赔人员详细了解事故相关情况后,经过核实该事故属于保险合同内的保险责任,立即开展赔付工作,于2日内给付保险金共252009.66元。
Z女士对我司的产品予以充分肯定,对我司热情、专业的理赔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风险无情,生命有爱,保险无法阻止风险的发生,但能有效减轻风险带来的伤害,提供经济支持,延续经济生命。我司始终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细致周到的服务,与客户携手提升生命价值,传递保险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