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司法案例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示范与引领作用,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强化维权指引并促进社会共治,在“3·15”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典型司法案例遴选工作。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推荐,最终共有10个案例入选。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覆盖医疗、金融、网络购物、旅游、二手车交易等多个消费领域,聚焦当前维权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包括医疗纠纷、预付式消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七日无理由退货、刷单炒信以及加油站计量作弊等。通过具体案例释法明理,对“医疗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夸大宣传与免责提示的责任界定”“计量作弊情形下消费者如何举证”等社会关注问题作出回应,充分体现了司法实践对现实消费争议的积极应对,也彰显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旨在引导经营者增强合规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帮助消费者提升维权能力、理性依法维权,推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消费治理,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整体消费质量。
附录所列的“2025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涵盖医疗服务合同、金融理财纠纷、网络购物合同、预付式消费争议、旅游安全责任、二手车交易欺诈、平台协议变更、刷单炒信犯罪以及加油站计量作弊等多个方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与指导意义。
在具体案例中:
案例1明确,在营利性医疗机构中,对于非强制缔约范围且由市场定价的医疗服务,如属于普通消费行为,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大望路中西医结合医院因虚假宣传和过度医疗,被认定构成欺诈,最终被判退还医疗服务费50,000元,并按全部费用三倍赔偿185,889元。
案例2指出,金融机构在向老年客户销售理财产品时,不得通过“线下营销、线上交易”的方式规避“双录”监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因未充分履行适当性义务,被判对投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案例3聚焦“大字宣传、小字提示”问题。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销售索尼HT-A5000音响时,突出宣传“360穹顶功能”,但关键限制条件仅以不显著方式提示,导致消费者误解。法院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并退款,但未认定欺诈成立。
案例4涉及预付式消费中经营主体变更问题。大连市西岗区贝斯特琪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因经营变化影响服务履行,法院认定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酌情判定退还部分费用。
案例5中,上海敬业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旅游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游客突发疾病未及时有效救助,被判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案例6明确,“买断商品”等标注不能当然排除七日无理由退货权。成都瑾初商贸有限公司因拒绝退货,被判返还货款15,800元。
案例7指出,二手车交易中“里程不担保”等免责声明无效。宁波睿合二手车经纪公司因隐瞒车辆真实情况,被认定构成欺诈,需退还购车款385,000元并承担三倍赔偿1,155,000元。
案例8强调,网络平台不得在合同成立后单方变更格式条款并推定用户默认同意。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被法院支持。
案例9中,王某某等人通过组织“刷单炒信”制造虚假流量与好评,被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案例10则明确,在加油站计量作弊案件中,若消费者能够证明在作弊期间发生交易,经营者又无法举证反驳,应认定构成欺诈。重庆豪峻石化有限公司相关加油站被判承担退费及三倍赔偿责任。
总体来看,这十个案例从不同角度回应了现实消费中的突出问题,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维权指引,也对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对于推动形成更加公平、透明、有序的消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