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站新闻 > 市场监管

重庆启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 每张床位最高可获3000元资助

来源:重庆消费网 2026/6/15 17:36:03 关注度:449次

近日,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将依托专业服务机构,把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备和专业照护服务“搬”进老年人家中,推动养老服务触手可及。符合条件的失能困难老人,在家即可享受“类机构”式照护服务。

根据方案,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为常住重庆、60周岁以上、经评估为轻度及以上失能的特困、低保、低边等经济困难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重疾、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或医院的老年人不纳入范围。

方案明确,服务机构需具备7×24小时响应能力,设立服务热线,安排专人接收求助信息,确保15分钟内回应处理。居家环境将进行入户、卧室、卫生间等适老化改造,并配置智能化设备,实现“一床一码”数字化管理。上门服务人员须为签约或合作机构的专业人员,不得由家属或保姆替代。

在资助标准上,家庭养老床位以3年为一个周期,服务机构连续提供满6个月上门服务后,可按实际改造费用申请一次性建床资助,每张床位最高不超过3000元,其中适老化改造不超过1000元,智能化配置和年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各不低于1000元。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伟表示,该方案推行的“一床一码”数字化管理模式,将有效规范试点内容,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培育,提升数字化实战能力,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

家庭养老床位

是依托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组织,为有需求的居家养老失能老年人的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及智能化改造,将专业照护服务送到家,实现“一床一码”数字化管理模式,使老年人居家就能享受到的“类机构”专业化养老服务

具体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常住在本市范围内60周岁以上,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定为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居住在家中需要照护的特困、低保、低边等经济困难老年人和独居、空巢、留守、重疾、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含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全托区)、医院的老年人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范围

如何申请家庭养老床位

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通过“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