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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委会消费提示:谨防误入培训陷阱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9/10/29 14:14:04 关注度:83695次
      2009年8月中、下旬,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全省各地多宗消费者的来函投诉,投诉的内容都是指广州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的高考美术培训班存在误导学员、不履行招生广告和招生合同所作承诺的行为,要求消委会调解,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8月25日上午,该培训班的7个学员及其家长来到市消委会办公室,强烈要求消委会介入他们与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之间的消费纠纷。

  据调查,广州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是广州艺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属一个机构,不具备招收培训学生资格。2008年9月,投诉者通过所属中学组织,参加广州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举办的高考美术培训班,并与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签订了《艺x方画室美术本科协议班培训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是: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月,艺x方负责对学生进行色彩、素描、速写(美术高考专业术科课程)培训,并承诺使该学生普通高考美术专业分数达到专业本科线,一次性收取学费20000元和学杂费4000元,否则按协议退还学费。同时,协议还规定了对学员的约束性条款,学员旷课5次以上,考试达不到分数线的,不退学费。2009年7月31日,广东省招生办公布了最后调整的美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92分,该班学生共有22人,有7人分数不过关。分数不过关的学员和他们的家长要求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履行协议承诺,退还学费。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以分数不过关的学员都有旷课超过5次为由,拒绝退学费。

  广州市消委会投诉部对该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认为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的行为存在以下问题:

   1、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举办的美术培训班属非法办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通过虚假夸大的招生广告,欺骗和误导学员参加其培训班,令学员误认为参加其培训班学习,可以100%通过高考美术术科的考试,因此该中心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3、该班学员都是由其所属中学组织参加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举办的培训班学习的,不排除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与有关中学相互勾结、非法招生的嫌疑。

  4、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通过招生协议中的霸王性条款“旷课5次不退款”,为最终不退款设下“陷阱”。
经过市消委会投诉部多次艰苦的调解,最后,艺x方美术培训中心退还7个学员10000元/人。

  2010年高考培训周期又开始了,广州市消委会呼吁广大参与培训的学员要擦亮眼睛,防止如上述上当受骗事件的发生。

  1. 参加培训时要选择有资质的合法培训机构。合法的培训机构除了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外,还必须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非学历教育资格证》。

  2. 不要被虚假、夸大的招生广告所迷惑、误导。

  3. 签定培训协议时要防止“霸王条款”和“协议陷阱”,以免发生消费争议时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4. 如果发现上当受骗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消委会投诉或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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