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案例

云阳县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汽车自燃消费纠纷

来源:重庆红盾网 2009/11/13 13:42:21 关注度:321399次
     近日,在云阳县消委会的调解下,某汽车有限公司为所购轿车自燃报废的消费者万某更换同类型新车一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8万元。

     2009年5月6日,云阳县消委接消费者万某投诉称:其在万州沙龙路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的一辆轿车(价款10.28万元)在停放时自燃,轿车损毁严重,要求生产厂家更换汽车,赔偿损失。

   该投诉涉及的汽车生产商、销售商均系外地厂商,且涉及金额较大,沟通十分困难、调解难度极大。接受投诉后,云阳县消委非常重视,立即联系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主动介入帮助消费者收集各类证据。随后,该委及时将购车发票、事故认定责任书、火灾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和文件发送至该汽车有限公司,积极协调汽车生产商、销售商、消费者三方进行调解。经过消委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三方当事人在汽车折旧费及换车协议等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由消费者支付汽车使用折旧款1.5万元,厂家为消费者万某更换同类型新轿车一部。(云阳局供稿)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