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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消协消费提示:名人代言的商品不等于优质商品

来源:中国消费网 2009/11/13 13:51:58 关注度:92891次
      本报天津讯  针对近期部分明星代言的广告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近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产品或服务质量不会因名人的代言而改变,消费者对名人代言商品应保持理性。为此,天津市消协作出如下提示:

  ■不要被名人广告所迷惑。如果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和价值差距较大,消费者一定要谨慎,不要被广告宣传内容所蒙蔽,不要盲目相信公众人物的所谓推介。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名人代言的商品或服务并非全是质优价廉的商品或服务。就某种商品或服务来说,其质量、功能如何,是由厂家所决定的,不会因名人代言对商品或服务的功能、质量、效果产生改变。

  ■自觉抵制药品、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广告法》对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发布都有明确限制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的广告,消费者要自觉抵制,尽量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和购买药品,养成正确的购买和使用药品的习惯。

  ■对名人代言广告的行为需要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消费者受到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侵害,在与经营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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