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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届消费维权贡献奖

来源: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0/3/4 17:54:39 关注度:116902次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示
 
经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审委员会研究,现将重庆市第二届消费维权贡献奖获奖候选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时反馈。联系电话:63832419。
 
 
二○一○年三月四日
 
 
重庆市第二届消费维权贡献奖
获奖候选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简介
 
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该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在民事审判中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解决消费者诉讼成本高、时效长、取证难等维权难点,专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运用简易程序,2008-2009年,共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1100余件,消费者胜诉的案件达到90%以上。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消费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设立巡回审判点100余个。积极与消费者组织联系协商,建立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行诉前和解,为消费者依法维权开辟了新的绿色通道,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重庆市城市公共交通促进会服务监督部
重庆市城市公共交通促进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指导会员单位抓好服务质量监管工作,该会设立了服务监督部,成立了300多人组成的服务质量稽查队,坚持每天上路检查监督,规范公交服务。其设立的16866666公交服务热线,仅2009年就受理乘客咨询投诉258178件,平均每天处理800余件,处理率100%,被评为“重庆市青年文明号”。从2008年起,组织开展“文明督导”活动,聘请300名公交文明督导员,形成社会监督网络,开展“乘客满意度大调查”,推出“星级标准化文明线路”等十大主题活动,为推动“畅通重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重庆市荣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荣昌县消委会在2009年“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活动中,选择“酒店12点钟退房结账”作为破解潜规则的重点。认真研究这一“行规、惯例”的形成与《民法》、《消法》等法律法规的冲突,寻找破解该潜规则的突破口,与各宾馆旅社经营者开展座谈对话,反复协商,最终达成协议,5月30日,县消委会组织辖区内所有86家宾馆旅店签订了承诺书,确定退房结算时间延迟到14点。至此,“酒店12点结算”这一延续多年的行规在全市的一个行政区域内率先得到全面破解,重庆各主流媒体和大渝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纷纷以醒目标题进行报道,在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荣昌县的成功做法为我市“挑战潜规则”活动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示范带动全市400余家酒店先后推行延迟12点退房。
四、重庆市綦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隆盛工商所
该所结合辖区实际,以建设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为重点,将“红盾护农”放在整个农村市场监管工作的首位,做活了为“农”服务的大文章。其完善的监管制度,广泛的联系机制,全面的培训服务,积极的宣传引导和加大对坑农骗农害农、损害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等,彰显了“红盾护农”的强大威力。2009年3月,该所通过缜密的调查取证,一举查获15个农资经营户通过虚假宣传方式,以土壤调节剂冒充磷肥销售案,涉及18个村4000余亩水稻生产,为2700多户农户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维护了当地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誉为“农民利益的红盾卫士”。
五、江津区花铺村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
2005年,江津区工商局和消委会分别在该村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该村高度重视“两站”建设,抓机构建设,层层落实责任;抓宣传培训,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抓咨询调解,做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村;抓维权活动,邀请专家举办农业生产、销售、维权讲座;抓平台建设,做好十件实事。“两站”成立以来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269人次,发布消费提示20期,受理消费者投诉183件,举报26起,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为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及促进农业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农村“一会两站”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六、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加强企业自律,不断完善和谐处理消费争议的制度,其在处理消费争议时实行的“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分不清责任的以我为主”的 “三个为主的原则”,“宁可企业受损,不让顾客吃亏”的经营理念,为我市百货经营行业树立了榜样。其制订《商品质量控制程序》、《质量先行负责制》等制度,推出“30天顾客不满意可退换货”、“异地退换货”等举措,率先在全国百货零售行业中设立“百万元维护消费者权益基金”以及对一些厂家倒闭的电器商品主动承担“三包”责任等,消除了消费者在重百购物的后顾之忧。 2008年至2009年使用百万元基金500笔,为顾客减少损失165193.86元,赢得顾客的广泛赞誉。
七、青岛海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该公司在海尔星级服务理念的指导下,认真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注重售后服务工作,成为家电行业售后服务标杆。2009年,该公司积极响应市消委会倡议,主动协商和组建海尔售后服务联络站入驻农村“一会两站”,以解决“家电下乡”售后服务跟进慢的问题,并对“一会两站”开展投诉宣传工作给予经费资助。首批18个售后服务联络站于2009年8月在江津区挂牌成立,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消费者家用电器维修难的困境,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品牌形象,为推进“家电下乡”,提振农村消费者消费信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八、垫江县3·15志愿者皮志贤
皮志贤是垫江县消委会3·15志愿者,垫江县消委会3·15义务维权服务站创建人,重庆市消费维权20年金质奖章获得者。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奉献维权壮心不已。皮志贤同志退休后,团结带领一批退休老同志,创建义务维权服务站,坚持义务从事消费维权工作20余年。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不计报酬,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公开署名举报,敢于碰“硬”。针对该县农网改造乱收费行为,他和义务维权服务站的老同志一道,自费上北京,到市府,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锲而不舍,最终,打蠃了官司,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2009年,该县召开听证会拟调整自来水价格,涨幅达40%以上,受到广大消费者质疑,皮志贤同志遵从民意,和义务维权监督员一起通过广泛调查,向县政府提交《紧急呼吁书》,引起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决定该县自来水“暂缓提价”,平息了自来水涨价风波。
九、重庆万州区《三峡都市报》记者冯浪涛
冯浪涛同志是《三峡都市报》首席记者,他颇具社会责任感,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热心消费维权工作,常年活跃在消费维权最前线,他采写的大量新闻稿件,多是为消费者权益愤笔疾呼。近两年来,在他的促成下,万州区消委会和《三峡都市报》联合开展“金融企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十万余名消费者踊跃参与评议,促使万州十家银行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他主持推出《“消费与责任”精美维权套餐》栏目,开展评选十大消费陋习活动,在万州引起极大反响和高度评价。他不仅利用手中犀利笔峰揭露侵权行为,还积极配合工商、消委等部门开展活动,为消费维权事业出谋划策,还经常深入制假贩假窝点,欺诈消费者现场,不顾个人安危“卧底”取证,被誉为“消委编外工作人员”、“消费者的代言人”。
十、九龙坡区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刘晓东
刘晓东同志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2002年就开始从事义务消费维权工作,2004年被聘为九龙坡区消委会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该同志数年如一日,不计报酬,积极协助区消委会处置疑难消费投诉,义务为消费者服务。他通过社会调查和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分析消费维权现状和热点难点,潜心撰写消费维权论文7篇,其中不少观点独到,别具见解。针对区自来水公司安一户一表要整幢楼用户100%同意才予以安装的强制规定和总表分摊收费,长期让居民共摊水损,致使水费居高不下的情况,积极向有关政府部门和消委会反映,据理力争,得到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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