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热点

没有用餐不准停车? 停车办表示:遇此事大胆停!

来源:重庆晚报 2011/10/11 9:58:47 关注度:243137次

    市停车办:除特殊行业外,按规定划定的露天停车位,市民缴费后都可使用,任何单位无权垄断

 

    昨晚,科园四路一家夜市摊,店员把板凳搬到路边占车位,只允许在此吃饭的车主停车。

   

    昨天,家住沙坪坝区大学城的市民陶先生打进晚报新闻热线称,9日晚7点左右,他驾驶私家车到九龙坡区石坪桥办事,把车停在人行道上一家火锅店门口的空地上,不想却遭到火锅店工作人员驱赶,称不吃饭就不能停车。

   

    为了这件事,陶先生和工作人员争执了近20分钟。陶先生说,自己不止一次遇到过类似情况。他想通过晚报向有关政府部门了解,如果不用餐,那些餐馆门口所谓的指定停车位,究竟可不可以停车?

   

    当事人这样说

   

    “如果停车不吃饭,就要被赶走”

   

    “车子还没熄火,就有人上来敲我的车窗。”陶先生说,当时,他刚好要到附近办事,见人行道上有一块宽敞的空坝,有四五辆私家车在路边顺次停放,自己便将车开了过去。

   

    陶先生说,当时空地上除停放的车辆外,还摆了一长排塑料板凳占位子。自己绕过这些障碍,瞅准一个空地,将车停在一家名为“根据地”的火锅店门前。

   

    没想到车还没停稳,就有一名男子走上前来。他问陶先生:“是不是在这里吃饭?”陶先生答:“不吃,来办事的。”男子一听,当即连连挥手,示意他马上离开,“走走走走,这里不能停车。”

   

    陶先生和对方较起了真:“这是公共地带,凭啥不能停?”该男子说,车子挡在餐馆门口,影响了他们做生意,坚持让他离开。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气愤的陶先生叫来了交巡警。经过协调,男子最终同意陶先生停车。

   

    当晚回到家后,陶先生仍为此事耿耿于怀,想找相关部门讨个说法:“明明有闲置的停车位,却因餐馆私自‘画地为牢’,让市民无法停车;如果停车不吃饭,就要被赶走。这到底是哪里来的霸王条款?!”

   

    火锅店这样说

   

    “停车如果挡住店门,就会制止”

   

    昨日中午,记者在“根据地”火锅店门口看到,这里是一处宽约六七米的人行道,非常宽敞,四五家餐馆在人行道边一字排开,人行道上并没有画线。

   

    记者找到火锅店门口一位女服务员,询问该店是否有“用餐才能停车”的规定。她表示,火锅店门口的空地可以停车,但如果刚好挡住了店的大门,他们就会上前制止。

   

    记者又问,晚上用板凳占位子是咋回事?该女服务员称:“那些板凳是晚上开大排档的夜市老板放的,不是火锅店放的。”

   

    收费员这样说

   

    “有餐馆把画线露天停车位包了”

   

    随后,记者在路边找到一名穿有“九龙坡区停车办”黄马甲的胡姓收费员。她告诉记者,人行道上的空地是市政道路,属于占道停车位,只要向收费员缴纳停车费,任何私家车都可以在这里停车。

   

    她透露,该路段人行道边有5个特定的画线露天停车位,属于附近的“兄妹酒楼”,该酒楼每月向区停车办缴纳一定租金,包下了这5个停车位自行使用,“到该酒楼吃饭的客人,就可以享受免费停车服务。”

   

    不少车主不知餐馆无权占地为王

   

    记者昨日走访市内多条餐饮街,发现私自在门口圈地设置“专用停车位”、“指定停车位”的餐馆和酒楼不在少数。

   

     记者注意到,这些占地为王的餐馆酒楼,占位时使用的道具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正儿八经地制作一些印有“某某酒楼专用停车位”字样的塑料筒,堂而皇之摆在店门口,让车主知难而退;有的则就地取材,将餐馆里的塑料凳摆放在店门前空地上,人为设置障碍;有的干脆就用一根麻绳绑在店门口的电线杆上,直接“圈地”……

   

    昨晚,记者在科园四路餐饮一条街的一家大排档门前就看到,马路边的空地上摆放了七八张凳子,几名小伙子守在路边。一旦发现有车靠边,他们就会热情上前询问。如果车主表示要在这里用餐,小伙子们就会马上把凳子移开,仔细指挥车主把车停进空位中;如果车主表示不是来用餐的,小伙子们便会立刻摆手下逐客令。

   

    记者现场调查了几位开车来用餐的市民,他们均表示,不知道餐馆没有权力霸占公共停车位,平时如果看到停车位上有餐饮酒楼的专用标识,又有专人负责把守,通常就会调头离开。

   

    市停车办:私占露天停车位违规

   

    酒楼饭店门前的露天停车位,市民如果不用餐,到底能不能停车?昨天,记者把陶先生的遭遇反映给市停车办。市停车办主任王德明明确表示,人行道、支马路等属于市政道路,统一由停车办划定为露天占道停车位,统一进行收费管理,包括餐馆酒楼饭店等在内的单位,都无权将其作为自己的私有地盘,垄断其使用权。

   

    “餐馆酒楼饭店也无权对露天停车位进行租用。”王德明强调,任何市民在按规定缴纳停车费后,都有权使用露天停车位,餐馆等不能将其“包”下后私自使用。人为设置障碍占用停车位,属于违规行为。

   

    他同时提醒市民,像银行、交巡警平台等特殊行业,为保证运钞车的押运安全和出警需要,有权划定专用停车位,市民停车时不可随意占用。

   

    他称,针对餐馆酒楼占地为王的现象,近期将在全市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市民若在停车时遭遇与陶先生类似的情况,可直接向辖区停车办和交巡警投诉。

   

    占地为王是滥用公共资源

   

    “餐饮等占用人行道上的停车位,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滥用。”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表示,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对土地进行使用,必须取得有相关审批权力的部门批准。陈艇指出,餐馆等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未取得对停车位的支配权,自然也就无权决定停车位该由谁来使用。擅自占用空地,并阻挠市民停车的行为,都属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另据记者了解,根据《物权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公共区域属公共资源,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障碍;如果是公共停车泊位,就不应被授权个别单位或个人控制或限制公众车辆停放。因此,车主遭遇此类纠纷,可向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岂能随意“我的地盘我做主”

   

    “酒店专用车位”、“××单位专用车位”……在主城不少主次道路上,这种占车位的标志牌比比皆是,自制的牌子一摆,不少公共停车位就成了单位所有,大有“我的地盘我做主”之气。在城市停车位日趋紧张的情况下,这种对公共车位的任意蚕食甚至独霸的做法,使原本就不堪重负的公共停车位雪上加霜,早已引起广大市民强烈不满。

   

    遗憾的是,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车主竟然根本不知道这些“圈地”之举是违规违法行为,甚至还有车主认为既然“我的地盘我做主”,自家店铺门前的空地当然就属于自己,停车位应该由店家说了算。有市民在采访中就称,特别是在餐饮酒楼之地,遇到脾气好点的,可能会告诉车主这些车位是包了的;遇到强势的,往往直接被赶走。不管是哪种情况,车主往往都处于弱势。而出现这种现象,显然与有关部门宣传引导不够深入有关。

   

    政府有关部门设置公共停车位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大家停车,缓解停车难的难题。公共停车位既然姓“公”,就应该本着“谁先到谁享用”的原则,不去单位办事,不到餐馆吃饭,照样也可以把车停在这些地方。因此,在当前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停车难一时半刻难以缓解的情况下,管理好现有的公共停车位就更加刻不容缓。

   

    庆幸的是,有关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准备近期在全市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我们也希望经过这次整治,能真正打掉一些单位和企业“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无赖气焰,让广大车主停车更方便,更有序,更有理!

 

 

(责任编辑:王爽)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