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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公园摔伤 园方该负责任吗

来源:重庆晚报 2011/10/14 21:09:01 关注度:434256次

    “我与妈妈到龙头寺公园散步,由于步道上长有青苔,道路湿滑,妈妈不慎摔伤,被确诊为粉碎性骨折。现在医院躺了两天,园方不仅未到医院探望,还称他们没有责任。这合理吗?”昨日,家住渝北区红土地创新绿色家园小区管玲致电晚报。

   

    昨日上午,记者在长安医院看到66岁的金毅茜躺在病床上,她的左腿髌骨被诊断为粉碎性骨折。女儿管玲称,母亲摔伤是在11日傍晚6点40分左右,当时她与母亲吃了晚饭,就到住家附近的龙头寺公园散步,走至掇英园附近的缓坡步道上时,妈妈踩在青苔上打滑摔倒。

   

    随后,管玲立即通知了公园保安,并通过120救护车将母亲送到医院,被诊断为粉碎性骨折。“已两天了,园方不仅未派一人到医院探望。”管玲说,事发后她主动找到园方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公园是免费公园,园方没有责任。

   

    管玲认为,母亲滑倒摔伤是因路面长有青苔,园方没及时清扫。因此,园方应当承担责任。

   

    公园:表示歉意但不担责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龙头寺公园管理方负责人毛兴国。他表示,游客在园内摔倒,他表示歉意,但园方没有责任。

   

    他称,该公园是免费开放,游客进入园内玩耍,首先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园方无法控制,且事发路段路灯照明完好。事发后,园方保安也积极参与了对伤者的救助,因此园方不应该承担责任。

   

    至于伤者家属提出,道路长青苔,园方未及时清扫等问题。毛兴国称,因近段时间雨水多,部分道路确实变绿了,但那不是青苔,而是藻类植物。

   

    律师:若管理不善该担责

   

    重庆安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德俊认为,公园无论是否收费,产权方或管理方都应该对游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他说,根据相关法律,每个人对自己的安全义务承担第一责任,管玲母亲在公园摔伤,首先未尽到保障自己的安全义务,本人应当承担责任。但只要伤者家属能提供证据,证明摔伤是因道路长了青苔未及时清理,园方就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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