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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霸王条款欺人 提车先买4000元装具

来源:济南时报 2011/10/14 21:53:21 关注度:72192次

    交了800元订金,说好价钱是159800元,去取车时,却被告知涨钱了。13日,马先生向12345市民热线反映,9月8日在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车展上订购一辆现代ix35轿车,10月去山东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车时却被告知需要加钱,否则不能提车。

 

   马先生介绍,现代ix35轿车的出厂价是169800元,车展上厂家承诺价格下浮10000元,是159800元,他当即与山东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协议,并交付800元订金。10月初,马先生拿着购车协议和订金收据去提车时,却被告知不能以159800元的价钱提车,要么加钱,要么在提车的店花费4000元给车安装导航、行李架等3种装具。马先生说,自己从事汽车美容工作的朋友告诉他,安装这三样装具不过两千元左右。

 

   马先生认为,既然已经签订了购车协议并交付订金,山东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就应该按协议规定原款让他提车,不应该附加其他条件。马先生说,如果汽车销售公司坚持要求加钱的话,他要求双倍退还购车订金。

 

   13日16:00左右,记者联系到了山东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部门,一位自称姓李的工作人员说不了解具体情况,需要找当事人和导购了解一下,并称了解清楚后给记者回电话。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没收到山东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方面的电话。

 

   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庄文飞称,山东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单方面擅改协议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按照协议让马先生原款提车。至于马先生提出退还双倍订金的要求,庄文飞称,只有在毁约的情况下才能退还双倍订金,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行为并没有构成违约。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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