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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化妆品强制性国标发布 汞、铅、砷、镉等8种有害物质设严格限量

来源:重庆消费网 2026/8/27 16:27:18 关注度:1360次

8月24日,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国化妆品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GB 7916-2026)已发布,由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202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版《化妆品卫生标准》同步废止。这意味着国内化妆品监管从“卫生达标”正式跨入“全链条安全”阶段。

新国标把过去散落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多份文件里的技术要求,统合成一份强制文本,覆盖原料、成品、包装材料、标签、贮运全流程,并补全化妆品、禁用物质、限用原料等术语的边界。对儿童化妆品及眼周、口唇类产品,菌落总数限量比普通产品收严10倍;汞、铅、砷、镉等8种有害物质设严格限量,禁用物质目录全面修订,且预留“随科研发展按药监公告动态更新”的接口。

“禁用”不等于“不得检出”——这是新国标最易被误读,也是最关键的产业信号。标准明确: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时,国家有限量的执行限量,无限量的须做安全评估。对于甲醇、二噁烷、石棉、苯等,仅当产品使用了可能带入它们的特定原料时才重点盯防;未使用特定原料的,上市前检验项目可有针对性收窄,降低企业不必要的检测成本。

作为法律效力最高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新国标取代原先分散的多个技术规范,统一了化妆品通用安全核心要求,直接压减企业跨标准比对合规成本。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按过渡期安排,2028年1月1日前已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消费者无需恐慌性退货,按现有合规产品正常使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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