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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消保委: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行业惯例调查报告

来源:长兴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9/3/4 11:53:02 关注度:297864次
      为推进“牵手消费爱国行”消费体验系列活动,更好地倡导“健康饮食、文明消费”理念,进一步了解掌握餐饮服务中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等情况,推动餐饮服务业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营造明白、快乐、和谐的餐饮消费环境,日前,长兴县消保委根据省、市消保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行业惯例调查活动。
  一、调查的相关数据:
  此次调查共发放《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行业惯例》调查问卷100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100份,回收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1)在餐饮业存在哪些限制消费的不公平行业惯例方面:有87%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业存在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 有69%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业存在收取餐具消毒费;有81%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业存在收取酒水开瓶费;有32%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业存在收取茶水费;有73%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业存在收取小毛巾使用费。
  (2)在自己是否遇到饭店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方面:有38%的消费者认为经常遇到;有47%的消费者偶尔遇到;有15%的消费者认为没有遇到。
  (3)在目前饭店提供的酒水、饮料品种是否普遍方面:有38%的消费者认为目前饭店提供的酒水、饮料品种过于单一;有49%的消费者认为一般;有13%的消费者认为非常齐全。
  (4)在饭店提供的酒水、饮料的价格方面:有87%的消费者认为价格太高;有13%的消费者认为适中 ;没有消费者认为饭店提供的酒水、饮料的价格便宜。
  (5)在饭店设制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是否合理方面:有12%的消费者认为合理;有53%的消费者认为不合理 ;有35%的消费者认为严重不合理。                                                             
  (6)在饭店设制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是否侵害了您的选择权方面:有81%的消费者认为饭店设制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侵害了自己的选择权;有19%的消费者认为没有。
  (7)在饭店若有大众化酒水饮料品种可供选择,收费合理时你是否会自带酒水方面:有83%的消费者认为只要饭店有大众化酒水饮料品种可供选择且收费合理,自己不会自带酒水;有17%的消费者认为即使饭店有大众化酒水饮料品种可供选择且收费合理,自己也会自带酒水。
  (8)在饭店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行为对拉动餐饮消费有怎样的影响方面:有61%的消费者认为饭店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行为阻碍了消费;有39%的消费者认为促进了消费。
  (9)在自己是否遇到过饭店收取消毒餐具费的情况(如消毒碗筷包、小毛巾等)方面:有48%的消费者认为经常遇到,有43%的消费者认为偶尔遇到,9%的消费者认为没有遇到。
  (10)在饭店收取消毒餐具费是否合理方面:有12%的消费者认为合理, 有88%的消费者认为不合理。
  (11)在破除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惯例最有效方式方面:有51%的消费者认为破除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惯例最有效的方式是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有32%的消费者认为相关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管;有17%的消费者认为企业要自律。
  二、此次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餐饮行业的不断发展,餐饮消费继续成为拉动消费需求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餐饮业在行业自律不断规范和完善的同时,一些酒店设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公平行业惯例的现象也屡屡发生。
  (1)消费者反映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的惯例较多。如餐饮业存在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及饮料、收取餐具消毒费、酒水开瓶费、餐具消毒费及酒水价格过高等现象,都是一种对消费者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同时也是企业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从调查问卷数据显示,有87%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业存在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 ;有81%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业存在收取酒水开瓶费;有69%的消费者认为餐饮业存在收取餐具消毒费。有85%的消费者遇到过饭店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这充分说明饭店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现象在餐饮业中比较普遍。涉及到敏感问题“饭店提供的酒水、饮料的价格”, 有87%的消费者认为饭店提供的酒水、饮料的价格太高,如果与酒店外面超市的酒水、饮料价格相比较的话,可以用天壤之别来形容,消费者普遍难以接受;关于“饭店设制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是否合理”,有88%的消费者明确表示“饭店谢绝自带酒水、饮料不合理”,应该可以自带;针对“饭店收取消毒餐具费”,有88%的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另外,有61%的消费者认为饭店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饮料行为阻碍了消费。
  (2)一些餐饮经营者思想觉悟不高,诚信意识淡薄。《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卫生,是餐饮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作为法定义务的承担方,餐饮企业应当承担餐具消毒费用,而不得将义务转嫁给消费者。此外,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小毛巾是传统的服务项目,其费用已包含在餐费中,而有的餐饮企业经营者,传统的配套服务不提供,提供要收费的一次性餐用小湿巾,有的甚至不明示价格、不明示要收费,餐饮企业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建议:
  (1)餐饮业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行业公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抵制或取消谢绝或禁止自带酒水及饮料、收取餐具消毒费及酒水开瓶费等不合理行为。同时,要积极倡导“文明消费,健康饮食”,在点菜过程中及时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设置一些如:“适量点菜”、“剩菜请打包”、“适度饮酒”、 “提供打包存酒服务”等“温馨提示”。真正为消费者营造明白、快乐、和谐的餐饮消费环境。
  (2)相关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从重查处餐饮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促进餐饮服务业加强自律,提升服务质量。
  (3)地方政府联合餐饮行业协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破除餐饮业限制消费不公平惯例,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业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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