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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拍影视广告 水仙妹妹被"钓"2000元定金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2009/3/16 9:31:46 关注度:312389次

      华龙网讯 “我太单纯,借了2000元交定金拍影视广告,本以为可以拿到10万片酬,不想广告公司收钱后人去楼空,和我一样遭遇的还有好几个人!”昨日,在南坪一茶楼水仙妹妹摇着头告诉记者。对此,工商部门提醒,注册合法广告公司,再实施诈骗很少见,也很难识别,接拍广告最好去比较规范、知名度较高的广告公司。

  查明对方确系合法公司

  昨日,水仙妹妹告诉记者,去年12月中旬,她接到泽佳广告策划部的电话,对方称仰慕她清纯的气质,想请她为酒品拍广告,还会为她请经纪人打理以后的商业活动。水仙妹妹听后很开心,但她多了个心眼,先上网查了该企业的注册情况,结果显示确系合法注册单位,就相信了,向朋友借了2000元作定金,并于去年12月26日签订了协议书,协议规定,2000元钱会在所有广告拍摄完当天(即2009年1月15日)全额退还,水仙妹妹可得到10万元片酬。

  签协议三天后人去楼空

  去年12月26日,经过多次修改,水仙妹妹最终在协议书上签字,心里很激动,三天后跑到该策划部想和工作人员聊天却发现没人,给工作人员打电话得到的回复是:元旦节放假了。水仙妹妹低着头说,“元旦后,我还没来得及去公司就接到渝碚路派出所的电话,民警告诉我,和该策划部签订协议的其他模特已经报案,民警查到我也签订了协议,于是叫我前去协助调查。此时,再打法人代表陈某的电话已经停机。”

  房东称该公司没交房钱

  昨日,记者找到该策划部所在的沙坪坝宏信大厦,保安告诉记者,那里的人年前就已搬走,前段时间其他几个模特也来找过。记者随后联系上了房东江女士,江告诉记者,“该策划部是中介公司介绍来的,住了一个月没付房钱就搬走了。策划部内的办公家具都是我购买的,该策划部本身只有一台电脑,搬走后发现有些资料,我已将这些资料都送到了渝碚路派出所。”渝碚路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该策划部工商手续齐全,属合法机构,建议模特们去打官司。

  水仙妹妹犹豫是否起诉

  水仙妹妹昨日告诉记者,她现在还在犹豫是否要起诉该策划部,因为起诉法院需要一笔资金,她不愿意拿出这笔钱。她现在教人跳舞,工作繁忙,但她保留和其他受害者一起打官司的权利。近几年,“水仙妹妹”在网络名动一时,其自恋言行和“艺术照片”遍布各个论坛和百度“水仙妹妹吧”,她就是与“芙蓉姐姐”同出一辙的重庆“水仙妹妹”。“水仙妹妹”自称体重45公斤,腰围1尺6寸,“是天下少有的美貌精灵”。

  记者 张畅  

  新闻纵深

  广告公司拿定金走人 非常少见!

  沙坪坝工商分局确认该策划部去年12月17日拥有工商执照,但没有年审。该分局合同科周科长告诉记者,水仙妹妹和该广告策划部的协议具有合法性,现策划部没有按协议给水仙妹妹拍摄广告,人去楼空,虽还不能认定为诈骗,但至少属于单方违约,水仙妹妹及所有受害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周科长提醒道,注册合法广告公司,专门骗取定金的案例在我市还很少见,想接拍广告,最好选些资质较老的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前也要多方面了解对方企业的诚信度。

  以部门名称注册公司 极易混淆!

  水仙妹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策划部门”会有齐全的工商手续?对此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郭方毅律师解释说,此策划部看似只是一个部门,但拥有自己的法人代表,其实质就是一个公司,只是其注册时没有用“公司”二字,而改成了容易造成混淆的“广告策划部”。水仙妹妹听后恍然惊叹道:“自己当初就觉得该策划部人太少不正规,但对方强调自己是广告策划部的,这才误以为后者是广告公司下属的策划部门,因此只有四个人也正常。”

  公司成立一周就失踪 涉嫌欺诈!

  重庆市工商局广告处纪处长告诉记者,该策划部工商执照上虽然只写了“广告策划和礼仪服务”,但策划一词包含范围甚广,策划过程中可包含广告拍摄,只是该策划部不能私自发布所拍摄的广告。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初云鄂律师了解到该协议后说:“该策划部17日注册,26日与水仙妹妹签订合同,元旦后就搬离注册地址,涉嫌恶意商业欺诈,受害人可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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