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8日就结婚了,约定的7月4日交货,今天都5号了还没有拿到婚纱照,这好让人着急上火嘛,耽误了我一生的婚姻大事,丽致龙摄影你可陪不起!”,近日,渝北区连先生无奈向市消委投诉,自己马上要大婚了,专门拍摄的一套婚纱照确不能如期出现,看着日期一天天临近,他很是着急上火。
2012年2月20,连先生筹备婚事购买了丽致龙摄影的一个价值4399元的婚纱摄影套餐,在4月20日进行了拍摄, 5月8日进行了选照片,并在选照片的同时商定在7月4日取件。由于7月8日是连先生的新婚大喜之日,为此,特别在收据上明确了取件日期,连先生想在婚礼上展示照片,和大家一起分享幸福。但是7月3日联系取件的事宜时,对方竟然说不清楚情况。
“回顾整个服务过程只有让我们交钱的时候是及时的,其他的如选衣服,选照片,取件都是在我们一再的催促之后才有结果。然而取件,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居然不清楚,我当时都蒙了。后来了解到丽致龙摄影发到外地制作的工厂6月20多号发生了水灾,不能如期送到货,这个他们应该告知我们情况呀。”连先生表示,“我提出先把电子版的照片拿出来使用,先保证婚礼现场的使用,几经协商,对方表示如果在7月7日晚,货未发过来就发电子版本,7月7日晚上,我哪里还来得及去制作嘛……”
连先生要求,全额退还本次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二次消费选框等所产生的费用。
目前,市消委已受理该投诉,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