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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案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3/18 9:12:44 关注度:625254次
     2006年8月,浙江路桥已有6个月身孕的李某,因腹痛至台州医院路桥院区就诊。由于医院存在一定的医疗过失行为,致李某及腹中胎儿双双死亡。后在死亡赔偿金数额上,家属与医院分歧巨大。法院在审理该案时打破常规,最终认定,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对李某的死亡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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