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小心“全险”陷阱
近期,有消费者投诉称自己买的车险是“全险”,但是仍然有损失不会赔偿。一位车主发现汽车防盗系统被破坏,后备箱被人撬开,他想起自己上过“全险”,里面就有盗抢险,马上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后,告知车锁被撬不属理赔范围,机动车盗抢险指的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引发的车辆损失,与之相对应,诸如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均属盗抢险除外责任。
这样的投诉并不少见,这些来投诉的车主都表示,因为销售人员极力推销全险,才进行了投保,但事后却发现,很多情况下都不能得到理赔。
“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全险’。”北京保监局产险处处长马骥说,目前社会上大家知道的所谓“全险”,仅仅是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的不规范用语,既不代表投保了全部险种,也不等于保障了全部风险。
马骥称,所谓的“全险”就是销售人员将几个基本险种放在一起,比如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责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等,基本上覆盖了在交通事故中可能发生的损失,但事实上,就算把所有险种都上全了,保险也不一定全都能赔付,一些保险有特定的理赔范围,有的项目还有一定的免责条款。
专家指出,目前市场上的商业车险种类繁多,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大部分。其中主险一般包括车辆损失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等。常见的附加险种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等。附加险种与消费者风险偏好、经济能力、车辆养护状况,经常行驶路况及泊车区域等因素有关,并不一定适合所有的消费者。比如自燃险,三年以下的新车,不需要投保的,而三年以上的车就要投保自燃险。
消费者在买车险的时候一定要看清保险合同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责任免除条款是指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赔付保险金义务的条款,常见的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有驾驶人饮酒、无证驾驶、被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等。消费者投保时一定要充分关注责任免除条款,了解注意事项,尽量规避责任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发生,比如虽然投保了三者险,但是汽车撞到了自己家人却不能获得理赔。
“很多销售人员不会对消费者解释条款。”保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消费者购买车险时需要本人在投保单上签字,法律上签字行为意味着消费者同意或认可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但是很多消费者往往对签字行为不够重视,普遍存在不阅读合同内容就盲目签字的现象,事后再提出对保险合同内容不认可,并主张保险公司未明确说明合同内容时,就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新手新车:建议适当增加“外观”保障
冬季刮大风,干枯树枝落下容易给车身造成许多细小的划痕。车险专家表示,一般新车或对爱车外观非常在意的车主,可以通过投保车身划痕损失险来获得相关赔偿。
另外,车险理赔专家还提醒广大车主,切勿在车内遗留手机、背包等物品,以免遭遇砸窗盗窃等案件的发生。同时也建议车主增加玻璃单独破损险,因为我们通常投保的车损险中,是不包含车窗单独破损的赔偿责任的。如遭遇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单独破损的情况,只有投保玻璃单独破损险的车主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常跑外地:建议投保考察网点覆盖广泛性
如果车主因为工作或者生活的关系需要经常跨省、跨市出差或自驾出行,在投保的时候就要特别注意选择一家网点覆盖范围广泛和有全国通赔服务的保险公司,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此外,如果常跑外地的话,还应考虑增加如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险等附加险种,这种附加险种一般保费很低,并不会给车主带来过多经济上的负担,却可以在异地出险后起到弥补损失的作用。
改装一族:别忘给新增设备上保险
经过车主精心“升级”后的车辆,在车险投保的时候应该考虑些什么呢?车险专家建议车主增加投保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作为附加险补充,以保护车主花钱置办的设备。同时还提醒广大车主,切勿私自改动车辆原厂电路,以免造成自燃事故的发生。在改装车辆时,一切要以安全驾驶为前提,切勿盲目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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