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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安全须知

来源: 2009/3/18 13:38:15 关注度:484237次

      (1)乘坐公共汽车(电车)、长途汽车、通勤车、地铁、轻轨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机动车行驶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不要妨碍驾驶员正常操作。

  (6)不要向车外吐痰、投掷物品。

  (7)在车行道上,不得从车辆左侧车门上、下车。

  (8)机动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

  (9)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10)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不准倒坐或侧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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