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坐公共汽车(电车)、长途汽车、通勤车、地铁、轻轨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机动车行驶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不要妨碍驾驶员正常操作。
(6)不要向车外吐痰、投掷物品。
(7)在车行道上,不得从车辆左侧车门上、下车。
(8)机动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
(9)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10)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不准倒坐或侧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