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残疾人专用车和助动车。使用非机动车要文明骑车,做到"十要"、"十不准",养成良好的骑车习惯。
(1)骑车“十要”
要了解车辆性能,做到车辆的车闸、车铃齐全。
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要挂好车辆牌照,随身携带执照。
要依次行驶,不抢道、不占道。
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车。
要集中精力,骑车不打手机、不带耳机听录音或广播。
要在转弯前减速慢行,向后盼望,伸手示意。
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要听从交警指挥,服从管理。
要掌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做到:“顺风不骑快车,逆风不低头猛踏,雾天控制车边,冰雪天把稳龙头,雨天提防行人乱窜”。
(2)骑车“十不准”
不准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不准双手离把和攀扶其他车辆。
不准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
不准在机动车道骑车。
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
不准扶肩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
不准牵引车辆或受其他车辆牵引。
不准擅自在非机动车上安装电动机、发动机。
不准违反规定载物。
不准未满12岁的儿童在车行道上骑自行车、三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