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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安全须知

来源: 2009/3/18 13:39:31 关注度:537372次

     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残疾人专用车和助动车。使用非机动车要文明骑车,做到"十要"、"十不准",养成良好的骑车习惯。

  (1)骑车“十要”

  要了解车辆性能,做到车辆的车闸、车铃齐全。

  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要挂好车辆牌照,随身携带执照。

  要依次行驶,不抢道、不占道。

  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车。

  要集中精力,骑车不打手机、不带耳机听录音或广播。

  要在转弯前减速慢行,向后盼望,伸手示意。

  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要听从交警指挥,服从管理。

  要掌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做到:“顺风不骑快车,逆风不低头猛踏,雾天控制车边,冰雪天把稳龙头,雨天提防行人乱窜”。

  (2)骑车“十不准”

  不准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不准双手离把和攀扶其他车辆。

  不准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

  不准在机动车道骑车。

  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

  不准扶肩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

  不准牵引车辆或受其他车辆牵引。

  不准擅自在非机动车上安装电动机、发动机。

  不准违反规定载物。

  不准未满12岁的儿童在车行道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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