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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自燃”差点烧毁了房子

来源:每日商报 2014/8/26 9:40:08 关注度:2386368次



    如果不是母亲下午4点钟回家,黄先生的房子可能就被烧没了。8月4日,黄先生家的小天鹅洗衣机突然自燃了,差点烧毁了房子,近日在萧山临浦工商人员的协调下,他才挽回了一些经济损失。

  用了5年的小天鹅洗衣机突然“自燃”
  黄先生家里自燃的洗衣机,是5年前在一家家电商行购买的。8月4日下午,这台洗衣机突然在家中烧起来了,当时家里没人,火势很快殃及到家里的其他地方。
  下午四点,黄先生母亲回到家里发现火已经烧得比较大了,赶紧求助邻居帮忙报警,在消防人员帮助下才扑灭了大火。
  不过,洗衣机已经被烧得只剩下残壳,厕所里的浴霸也被烧毁了,一些装饰材料也都掉下来了,屋里客厅、厨房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说起这件事,黄先生心有余悸。要是再晚一点发现,可能房子都要烧没了。洗衣机好好的居然自燃了,气愤的黄先生向那家家电商行索赔,要求赔偿约2.5万元的损失。但是,商家只愿意赔偿黄先生同等价值的洗衣机、油烟机、浴霸各一台。
  黄先生无法接受,8月10日向临浦工商所投诉商家和小天鹅厂家。
  临浦工商组织三方协调赔偿问题
  工商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近日到黄先生家中查看,发现确实如黄先生描述的那样:屋外还放着洗衣机烧剩的外壳,损毁的浴霸和一些装饰材料,进到屋里看到卫生间、客厅和厨房均有不同程度损坏。
  不过,在进一步了解后,执法人员发现黄先生家使用完洗衣机后,并没有切断电源。“自燃可能也存在操作不当的因素。”一名执法人员说。
  在查看了现场情况后,执法人员又联系了家电商行负责人朱某,在当面沟通过程中,朱某表示可以赔偿等值的洗衣机、油烟机、浴霸,但是至于其他的损失,建议消费者向厂家直接追偿。
  工作人员随机告知家电商行作为直接售出方,要承担处理协商纠纷的责任。之后,经过多次联系,临浦工商约了黄先生、家电商行负责人朱某、厂家代表汪某一起调解。
  三方各承担4250元经济损失
  最初,家电行负责人表示自己是从杭州一家批发商处进来的正宗洗衣机,不愿意额外赔偿;而厂家则认为朱某未能提供进货发票、合格证等,洗衣机标识也已完全烧毁,无法辨认洗衣机的真实生产厂家,没有赔偿依据。
  在经过一段时间协调后,工作人员提出消费者作为小天鹅产品品牌的信赖者,在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而黄先生家的洗衣机使用年限较长,存在一定程度的功能衰退和部件老化,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不注意保养维护,长时间不切断电源,对自燃事故也应该负一定责任。
  最后,工商人员建议三方均摊承担损失的方式处理,家电商行和生产厂家各承担4250元,消费者黄先生自行承担4250元,并且将洗衣机残壳送往厂家,对洗衣机内部结构进行细致检查,做一次鉴定。若鉴定结果证实为厂家生产,则家电行可向厂家追偿对消费者的补偿款4250元;反之,厂家也可向家电商行进行追偿。

  调解结束后,工商人员提醒:在使用家电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规范操作,使用完之后及时切断电源,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商家对售出的产品出现问题的情况,也要积极应对处置。

(本网责编: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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