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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期保费艰难收入 病魔降临富德送爱 富德生命人寿贵州分公司遵义中支7万理赔

来源:重庆3·15消费维权网 2017/2/17 15:19:17 关注度:40062次
       夏女士是一位性格外向,勤俭持家的好女性。2015年04月03日,在朋友的推荐下,投保了《富德生命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年缴保费1100元,缴费期限10年,保额5万,并组合购买了《生命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 款)》年缴保费560元,保额2万元。
  2016年04月05日,是夏女士保单的第二年度的缴费时间,但其保费一直未划入公司账号,续期专员联系到夏女士,告诉其需要将保费存入账户中,缴纳保费,否则会影响到其保障。夏女士告知,由于家庭经济原因,需要过段时间缴纳保费。工作人员告知其一定要在宽限期(60天)里缴纳保费,否则保单会失效,影响到保障。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夏女士还是未将保费存入账户,直到2016年05月20日夏女士的保费才划入了公司账户。次日,夏女士来到公司,称其保费被误划,是朋友还的款到银行卡上,想退保或者2年之内进行复效。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和讲解下,夏女士不再坚持退保。
  2016年12月,夏女士发现自己经期不正常,在家人陪伴下来到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妇科门诊进行检查。经过一系列的检查,2016年12月14日,病理学检查报告显示结果“宫颈(非角化型鳞癌),结合临床判断”。突如其来的噩耗犹如晴天霹雷,夏女士感到一阵迷茫。
  2016年12月18日,其委托代理人向富德生命人寿报案,接到报案以后,遵义中支理赔人员立即着手了解相关信息,并前往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探视夏女士。与相关医生沟通,得知其病情需要住院做进一步检查治疗,才能明确病情。理赔人员告知夏女士安心治疗,等医院的相关资料完善以后,交到公司,一定会第一时间进行受理、核实、给付保险金,并留下索赔需要的资料和联系方式。
  2017年02月08日早晨9点,夏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富德生命人寿遵义中心支公司的办公地点交齐了相关理赔资料。得知夏女士从2016年12月到2017年1月先后住院2次,共计花费医疗费用约3.6万元,现在还需要进行住院治疗。遵义中支理赔人员立即将理赔资料整理录入系统,审核确认夏女士所患疾病属于保险条款约定,2017年02月08日下午3点,总公司下发理赔决定通知书,赔付夏女士重大疾病保险金人民币 5 万元,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人民币2.4万元,其中无理赔优惠0.4万元人民币,共计理赔保险金人民币 7.4万元打入夏女士的银行卡中。
  公司认真、负责、细致,快速高效的理赔服务收获了客户满意的笑脸。
  启示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案中,如果夏女士坚持要等合同失效后,两年内在到保险公司进行复效,其不但得不到这次保险事故的理赔保险金,在进行保单复效的时候还要被扣除滞纳金,其还要被计算观察期等一系列不利保障。

  “投保容易理赔难”似乎在我们耳边总是能够听见,富德生命人秉承“内诚于心,外信于行”的理念完善服务质量,提高专业技能为己任。让温情“富及民众,德行天下”。

(本网责编: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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