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案例

保健产品伤身体 消协调解获退款

来源: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2009/3/27 10:44:50 关注度:294021次

      昌乐消协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服用保健品引起身体不适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得到1300元的购物退还货款。

  今年已60多岁的李某从2007年开始,在某一保健品店工作人员的宣传下,购买了该店经销的“栓子通纳豆胶囊”、“枸杞茯苓胶囊”等保健品,一吃就是两年,共花了6000多元。2009年初,李某突然身体不适,经医生检查被告知可能是长期服用了某些药品所致,这才被家人发现其在服用保健品且已达两年之久。李某在向该店要求退还购货款无果后进行投诉,昌乐消协立即受理,展开调查。

  这些保健品大都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宣称有预防血栓形成、降血脂、防止动脉粥样硬化、软化血管、调节血脂、防止心脑血管疾病等功效。该店采取买二送一的预付款销售模式,消费者先付款订购产品,而后由店里先给赠品,等过段时间再给所购产品。神奇的功效、赠品的实惠,再加上销售人员的鼓动,老年人往往经不住诱惑而自掏腰包,甚至一掷千金。


  经消协人员调查后发现,保健品店向李某发放的保健卡上记载有李某从2007年4月开始在该店购买保健品的数量、获得赠品的数量以及支付的货款。李某最后一次购买该店保健品是在去年12月份,付款1350元,拿到三盒枸杞茯苓胶囊赠品,至于购买的产品店家仍未给付。消协人员采取“背靠背”电话调解方式和面对面调解方式,与保健品店依法进行协商调解,终使李某的合法消费权益得到了保护。


  昌乐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慎用保健品,特别是老年人,保健品不等同于药品,没有任何治疗作用,更不可能一种保健品对各种疾病都有保健治疗作用。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虚假宣传,对上门推销和赠送保健品要提高警惕。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