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警示

诸暨市消保委消费警示:真假烟、酒陷阱多要留神

来源:诸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9/4/9 9:39:16 关注度:290111次

     日前,诸暨市工商局对销售高档烟酒、洋酒的商品、服务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查获假冒“贵州茅台”、“五粮液”酒121瓶,假冒各种品牌的洋酒301瓶,暂扣货值30余万元,同时在诸暨电视台新闻栏目上对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市场上销售的烟酒类产品琳琅满目,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很大的选择空间,也给制假售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商品的真伪又成了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特别是对高档烟酒、洋酒真伪的辨别,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买到假货。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诸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名烟、名酒、洋酒时:一是要认真鉴别商品的外包装,一般正规产品的商标整齐、清晰,而且凹凸感强,印刷水平高,商标字迹、图案不会出现模糊、陈旧、凌乱现象;二是许多烟酒的外包装上都印有防伪标志,真品的防伪标志在不同的角度下可出现不同的图案变换。而假冒商品的防伪标志无光泽、图案变换不明显;三是要保留索赔依据。 购买烟、酒产品时,消费者要多留个心眼,一定要经营者开具购货凭证,并要求经营者将商品的数码或生产批号标注于购货凭证上,或者要求经营者在商品包装上标注相应的记号,一旦发现该商品为假冒商品,以作为索赔依据;四是当发现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拔打12315投诉热线或到消保委投诉,也可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