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针对近来部分消费者反映“延保”服务费问题,市消委会发布了今年的一号消费警示:商场购物别被“延保”忽悠。
昨日,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喻军披露了市民杨先生的经历。
日前,杨先生在某大商场买了一部手机,在开具发票时,他发现购机款一栏标注了“手机款含延保费”的字样,当时并未引起他的重视。哪知手机才买了两天,就出现了光标功能键乱跳的情况。于是,他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场售后检测单位鉴定手机质量问题属人为造成,商场告知他不予退机,如果要修理还需另付修理费。这时,他意识到被多收了65元的“延保”费有问题,于是向市消委会投诉。
喻军说,国家三包规定中“包修”主要是指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因素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在维修时,消费者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厂商应该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而“保修”可以理解为“保证修理”、“保障修理”等,但不一定是免费的。
商家在发票上注明的“延保”字样,不是疏忽,而是有意识地通过与“三包”字样联系起来,偷换概念打擦边球,使消费者认为“延保”就是延长三包。“延保”费实质是商场在“忽悠”消费者。消费者不缴“延保”费,商场同样有义务主动承担售后服务。
因此,商场在发票上注明的“延保”字样,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条款无效,“延保”费不该收,涉嫌乱收费。就此,市消委会发出了今年的第一个消费警示。喻军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必须辨清“保修”、“包修”、“延保”的真正涵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讯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发布了本月的公众消费警示——电话有奖猜谜广告涉嫌误导消费者。
市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部分“电话有奖猜谜”广告在播出期间,主持人一直声称竞猜热线无人拨打或说拨打不占线,但消费者拨打后却一直需要在线等待,与此同时却收取声讯费。 记者 易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