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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未索票遭遇维权难 工商局提醒:消费一定要索要发票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9/4/20 14:38:44 关注度:269296次

    随着维权意识的提高,人们已渐渐养成在消费时索要发票的习惯,但仍有部分消费者忽视了发票的重要程度,造成正当权益受损。昨日,济阳工商所接待了一位拄着双拐前来投诉的老大爷,却因对方没有索要发票证据不足导致无法受理。

  今年75岁高龄的张大爷,因腿脚不便,进出只能依靠双拐,为维持生计,他在自家门口摆了个摊,靠给别人磨菜刀赚点生活费。为了解闷,他用积攒下来的50元钱在济阳县城一百货商店购买了一台微型收音机。在商店试听时,效果很好,张大爷满意地付款买下,未索要任何票据就离开了。可刚用三天收音机就出现了故障,不知什么原因不响了,于是,张大爷又来到商店要求退换或者维修。谁知店主竟称“卖收音机的地方多了,这不是我店里的”。面对蛮不讲理的商家,张大爷非常气愤,可又拿不出任何证据,只好来到济阳工商所寻求帮助。工商人员在了解了老大爷的遭遇后,同样因没有证据而无能为力。

  此类消费案件再次为人们敲响了“消费一定要索要发票”的警钟。济阳工商局提醒:希望广大消费者能以此为戒,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或者购物、服务凭证。只有如此,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有据可依,才能获得法律保障,进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马平荣 石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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