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知识

“全险”不等于“全赔” 投保车险专家支招

来源:重庆3·15消费维权网 2013/6/3 11:22:16 关注度:632505次

【案例】

  日前,消费者王先生电话咨询称,他买的车辆保险中保了交强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三者责任险就是“全险”了,一旦出了事故,是不是所有损失就该保险公司全赔呢?

【保险专家点评】

  这个属于典型的误解,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车险乃至所有保险产品中都没有以上“全险”概念。其中,商业车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他们又细分了很多不同的险 种,主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主要包括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险等。每一种保险都有自身特定 的保险责任(既通常说的“保哪些”)和责任免除(既通常说的“不保哪些”)。当然购买的保险产品越全面,意味着受到的保险保障越广泛,但并不能简单的理解 为任何情况都应由保险公司赔付。通常来讲,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战争、政府行为、核辐射、市场风险比如贬值等都是不保的。

【消费正解】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像大家买电器一样,当你面对琳琅满目的电器,肯定要先确定自己想买哪种电器?各种电器究竟有哪些型号?不同的型号又有什么不同的功 能?这些功能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价格是否在自己的承受范围等等。买保险也一样,保险产品种类繁多,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长期 保险和短期保险、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等。因此在购买所有保险产品时都应对产品进行基本了解并仔细查看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而且必 须要看清楚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专家支招】

  风险无处不在,万万不能没有保险,但保险绝对不是万能的,就算把所有保险产品都买齐了,也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得到赔付。在投保商业车险时,首先了解有 哪些险种及其大概内容,接着仔细读懂所选险种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然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最后确定最适合自己的险种组合。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