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15时,工商总局黄建华、朱剑桥;中消协董祝礼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图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朱剑桥在访谈现场。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一决定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董祝礼]我想在这里也提醒一下我们消费者,首先在网络上消费我们要了解有哪些权利、要承担哪些义务。首先你要知道哪些能退、哪些不能退,这个要做到心中有数;第二就是网络交易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是看不到、不是面对面的,所以取证方面相对来讲有一定的难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消费者网络消费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第三就是关于保存商品的完好和运费的问题,我也建议消费者在网络消费当中要加以注意,商品开封之后,在检查这件商品的时候要小心,不能造成商品的损毁,一旦造成损毁会带来退货的麻烦,另外关于运费法律做了比较宽松的规定,也是有利于消费者的,就是我们消费者可以跟商家约定,依法律规定如果商家需要消费者承担那我应该承担,但是如果我约定了,我争取到了这个那我可以不承担。所以在网络消费当中,我觉得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大有可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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