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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消费是国民实现幸福的精神源泉

来源: 2009/2/17 13:43:43 关注度:408163次
     需要作为人的行动的驱动力,是指人的一种存在状态,即生理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的状态。人的这三种状态始终处于匮乏与充实之间交替循环。当人的这三种状态处于被感觉到的匮乏状态时,便构成了人的需要。因此,需要是满足人的生理、社会和精神存在的再生产所必不可少的要素和动力。
  根据需要满足的层次,美国人本主义经济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后来,他把人的需要增加为七个层次,其中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属于初级需要,受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属于中级需要,而求知需要和求美需要则属于高级需要。继马斯洛之后,美国行为激励学派心理学家奥德费(C.P.Aldefer)于1969年在《人类需要新理论的经验测试》一文中,又对需要层次进行了补充,把人的需求按照其性质压缩为三种,即生存需要(existence wants)、相互关系的需要(relatedness wants)和成长发展的需要(growth wants),简称ERG论。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和奥德费ERG论,人的需要层次建立在满足上升的基础之上,表现为一个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渐进过程,消费需求发展的这一梯度递进或上升的规律是经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当人们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后,必然追求身心健康、精神充实、自我完善等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因此,在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经济高度发达、产品丰富的现代经济社会,人们的消费早已超出了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功能层次阶段,而更多地进入具有满足精神消费、享受和发展消费的高层次功能阶段,文化消费正是这样一种消费形态。
  文化消费是指人们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选择文化产品和服务来满足精神需要的消费活动。它的基本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所满足的是消费主体的精神需要,使主体感到愉悦、满足;另一方面是满足主体需要的对象主要是精神文化产品或精神文化活动,如美丽的风景和感人的艺术品。但还需要通过接受教育、培训使自身的人力资本增值等,这也正是文化消费非物质一面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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