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背景:
2024年2月,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逝世。
2025年7月,香港高等法院受理三名自称其“非婚生子女”提出的信托争议诉讼,索赔21亿美元。
原告身份:
宗继昌(Jacky)、宗婕莉(Jessie)、宗继盛(Jerry),自称宗庆后非婚生子女,为宗馥莉同父异母的弟妹。
核心诉求:
每人7亿美元信托权益,共计21亿美元(约150亿元人民币);
要求冻结宗庆后在香港汇丰银行的18亿美元资产。
宗馥莉回应:
否认三人的身份与信托承诺;
强调案件为“家族内部事务”,与公司运营无关。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
三人需提供DNA鉴定或长期抚养等证据,才能主张继承权。
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信托文件;
信托设立是否经宗庆后真实意思表示;
若无明文信托合同,仅凭“口头承诺”,主张较难成立。
宗庆后遗嘱由公司高管签署,无家属见证;
若程序存在瑕疵,可能影响遗产分配。
牵涉大陆、香港、美国三地法律;
境外资产信托与国内继承制度间存在适用差异。
原告三人曾任职多家娃哈哈子公司,如沈阳、天津、大理等;
与之高度重合的18家工厂自2024年起陆续关停;
有分析认为此举为“清人+清产”,为宗馥莉整顿权力架构。
营销策略年轻化,新品不断推出;
管理模式由“年终奖大锅饭”改为“绩效制+淘汰制”;
部分员工工资下降,劳动合同由娃哈哈转移至其控股的宏胜饮料旗下子公司,引发员工不满。
娃哈哈商标转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成立杭州宏胜营销公司,负责未来销售;
分析普遍认为这是为娃哈哈未来独立IPO铺路。
遗产分配与血缘确认高度冲突;
公司治理与家族事务无法切割;
家族企业第二代接班后改革难以推进;
信托工具使用不透明,缺乏公开制度;
财富传承缺乏专业设计与法律保障,过度依赖口头与家族“默契”。
企业创始人应尽早规划遗嘱信托及股权架构;
家族成员角色应通过制度界定,而非情感传承;
公司治理应建立专业董事会机制,降低“人治”干扰;
对非婚生子女等敏感身份,应理性面对、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这场跨境信托继承案,是一场关于“隐秘血缘”与“明晰财产”、“传统人情”与“现代法治”、“家族企业”与“公众公司”冲突的集中展演。
无论结果如何,它已成为中国家族企业传承机制失调的标本。娃哈哈的未来,也已不再只是一个饮料品牌的走向,而是一个“新型企业治理”和“财富规则再建”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