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教科书,既侵犯知识产权,又损害公共利益。8月2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盗版教科书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决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三地消费者组织支付赔偿金5000元,用于消费领域公益活动。
案件追溯至2023年。郭某倩以北京杉聪榕伊图书有限公司名义,在电商平台注册网店,从非正规渠道大量购进盗版中小学教科书销售。其在重庆、四川、贵州三地累计获利5000元。2025年3月7日,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已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消费者组织指出,盗版教科书不仅侵犯著作权,还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破坏诚信经营环境,严重危害公共利益。4月22日,重庆、四川、贵州三地消委会联合提起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二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
庭审中,被告对销售盗版事实无异议,并承诺不再从事违法行为。法院审理认为,盗版教科书存在内容错误、编校不严、纸张油墨质量堪忧等隐患,不仅侵害著作权,还影响教学质量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陈立东表示,盗版教材可能传播错误知识和价值观,甚至对未成年人生理健康造成威胁。此次渝川黔三地联合提起公益诉讼,既是对违法经营者的警示,也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护,将有助于营造健康有序的教材市场秩序。